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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欠款不还帐 声称没钱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7-17 10:05:52


    “那3万块钱是我妻子收的,我管不了,反正我是没钱,你们怎么办都行!”7月13日,面对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质问,被执行人曹某态度依然顽固,最终,被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2015年,曹某与妻子洪某经营茶叶生意期间向王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一张借条,借条上约定了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王某向曹某夫妻催要欠款,二人以资金不足为由请求王某给三个月时间用来筹钱。然而,三个月之后曹某夫妻没有偿还欠款,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曹某、洪某偿还王某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曹某、洪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并与双方进行了沟通。曹某夫妻称,因生意不好导致无钱偿还欠款,但可以将同等价值的茶叶交付王某保管,待还清欠款后取回,王某因急需现金而拒绝曹某夫妻的意见。之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曹某、洪某的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但未发现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正当执行法官一筹莫展时,王某提供了新的线索,曹某、洪某因向宋某催要3万元借款而诉至法院,且宋某在法院调解中表示愿意偿还借款。之后,曹某承认了这一事实并向执行法官保证一旦拿到宋某的还款就立即偿还王某。近日,王某了解到宋某已将3万元钱还给曹某夫妻后便上门催要,曹某称等到月底清偿全部债务,听到月底就能拿到全部借款,王某便欣然答应。然而,王某却并未如愿,再次见到曹某时,曹某告知王某自己没见到宋某的3万元钱,并称自己无钱可还。

    经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宋某的确还了3万元钱,但却在洪某的授意下转至第三人的银行账户,而洪某承认宋某的转账并出具了一份收到条。7月16日,执行法官传唤曹某到法院说明情况,曹某称钱是妻子收的,自己无法支配,并坚持自己没钱可还。鉴于曹某顽固的态度,法院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崔岑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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