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区法院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执结一起案件,大大减少了执行时间,提高了执行效率。
当事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平顶山市某建设公司产生雇佣合同纠纷,为维护自身利益,李某向新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顶山市某建设公司给付拖欠工资。经审理该院判决平顶山市某建设公司于十日内支付李某工资57000元。案件刚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便遇见找不到被执行人、送达的法律文书被拒收的问题。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仅仅几天后就收到系统反馈信息显示该案被执行人账户有6万余元存款,执行干警立即将该笔存款进行冻结、并顺利将该笔案款扣划至法院执行账户。
据了解,新华区法院充分利用 “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查的被动局面得到改变,形成了快速反应、规范协调的网络执行机制,减少了执行干警到各金融机构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所耗费的精力及时间,有效提高了执行与协助执行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