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扣押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老赖”的一辆东风日产牌轿车。
2016年8月卫某与丁某达成协议:卫某为丁某儿子安排工作,丁某须向卫某支付125000元,如若不能按期安排,全额退还。之后卫某未能如约安排工作,丁某要求退款,多次催要无果后,丁某将卫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卫某返还丁某款125000元。判决生效后,卫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寻找卫某,但均无果。后通过调查卫某的财产信息,执行干警发现卫某名下有一辆东风日产牌轿车,但因无法找到卫某及其车辆的确切位置,一直难于执行。
8月7日晚上,执行干警接到举报:卫某已回到叶县,正在附近一家烩面馆吃饭。收到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赶往举报地点,将卫某拘传至法院,并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但卫某不但态度冷淡,而且拒绝签收法律文书,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将卫某停放的小轿车进行扣押。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如果卫某仍不履行义务,下一步叶县法院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以车辆拍卖款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