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及社区主任依法强制执行一起门面房腾空案。
根据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高某应向申请人平顶山市第九中学返还其所租赁房屋并支付房屋租赁费90000元,但高某在支付房屋租赁费90000元后拒绝返还房屋。无奈之下,第九中学向新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向高某释法明理,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并发出公告,限高某在公告期满之前迁出房屋,但高某一直未露面,公告期满后,法院决定予以强制腾房。
当日上午10时,执行干警在与平顶山市第九中学负责人沟通后,立即开始对高某长期占有的门面房进行强制腾空。此次执行,现场部署周密、分工明确、有条不紊,执行干警佩戴执法记录仪,指挥现场人员强制开锁,并记录真实的房屋现状,在人大代表及社区主任亲临现场监督下,对屋内物品进行一一清查,在财产移交清单上逐一登记物品信息。执行干警耗时3个小时顺利完成了腾空工作。
“我院下一步会继续加大强制执行打击力度,提高执行威慑力,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在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的同时,营造让社会了解执行、理解执行、参与执行、配合执行、有效监督执行的良好氛围。”新华法院执行局局长吴红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