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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放松,莫让花季惹尘埃

  发布时间:2020-05-21 10:56:41


    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七起近年来审理的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七起案例,带着沉甸甸的分量,引发社会广泛热议。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程度,在一定程度上衡量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在六一儿童节前发布此次案例,彰显了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决心。这七起案件中有三起强奸案件,尽管未造成未成年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但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人民法院仍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进一步表明了立场:莫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伸手必严惩、作恶必重判。

    今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花季少年受到不法侵害,着实让人痛心。据最高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惩处犯罪29787人。案件、人数之多让人触目惊心,而这其中还不乏未成年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本该是绽放青春光彩的未成年人,为何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其中原因之一,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能力低,这就给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活动留下了空隙。另一方面,家庭缺乏监管、缺乏教育,没有及时了解孩子的内心,特别是性教育的缺失,导致未成年人屡屡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这就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让未成年人不再受到不法侵害。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就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法律上,必须严管严查,有一起查处一起,对犯罪分子从严从重处罚;在教育上,落实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的责任,家长要有针对性的对孩子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在社会上,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鼓励居民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及时制止并举报。只有多管齐下、多方施策,打出“组合拳”,才能为未成年人织密法治篱笆,让他们在阳光和雨露的滋润下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李丽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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