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宝丰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庭前会议 确保27人涉恶集团案件顺利开庭

  发布时间:2020-07-08 11:26:50



    7月7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赵某某、闫某某等27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罪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鉴于被告人人数众多、证据材料多、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等特点,在审判庭召开庭前会议,确保案件顺利开庭。

    会议由案件主审法官召集并主持,公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了会议,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并听取意见。关于回避等程序性问题征询了辩护人的意见,公诉人就案件需要交换意见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阐明观点,通过列举相关证据和引用法律条款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作了充分论证。辩护人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观点,对罪名的认定发表意见,对被告人具有的悔罪表现、从轻情节等阐明理由,建议法庭依法适用刑罚。

    庭前会议充分体现证据公开、程序正义的刑事诉讼原则,有利于保障各方在程序方面的各项法定权利,促进控辩双方平等对话,彰显刑事诉讼程序公正。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到了收官之年,宝丰法院将以“六清行动”和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的总目标为指引,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跟专项斗争的战略安排,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专项斗争,切实把履行政治责任聚焦到组织指挥上,体现在审判质效上,同时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扩大“打财断血”的效果,增强“打伞破网”的力度,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36013627 位访客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