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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刑事庭注重调解构和谐

  发布时间:2010-11-08 10:54:33


    平顶山法院网讯 鲁山法院刑事庭在坚持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对因家庭琐事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尤为重视,想尽一切办法、调动一切因素争取调解结案。

    一是全庭同志共同努力、共同参与,互相配合,每一起因家庭琐事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无论分到哪一个法官手中,全庭同志都高度重视、全力配合。一遍又一遍的向当事人讲述有关家庭伦理道德、社会公德及有关法律规定,并配合承办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走访,对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说服教育,对被害人进行讲法释理。

    二是坚持刑事民事赔偿与量刑相结合,对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对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判处缓刑,不仅使被害人得到了赔偿,而且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借助外力,调动一切力量共同参与。积极争取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基层组织,亲属及律师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将法律的力量,民俗的力量,群众的力量结合在一起,形成合力,想方设法促使各方消除隔阂,达成和解。

   由于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2010年度刑事庭受理的因家庭琐事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调解率高达99%,从而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安定、社会和谐。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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