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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平顶山石龙化解工伤矛盾

  发布时间:2014-10-27 10:14:14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在辖区一公司内巡回审理了该公司诉王某劳动争议一案,经审理双方握手言和。王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治疗期间其所在公司只支付医疗费用,未支付护理费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后经劳动仲裁公司支付王某停工留薪工资等费用7万余元。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做工作,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化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责任编辑: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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