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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缠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6-10-25 09:49:06


    若干年前中秋的一天,一上班就被笑眯眯的庭长戴了两顶高帽子:一曰“学历高”,一曰“干劲大”。还没来得及得意一番,庭长却一脸严肃地讲道:“西岭村那仨案件交给你办了,下去一趟,相信你一定把它们办好。”

    西岭村是我们这里西部山区一个村,有二十多里不通车,要靠人走。西岭村的仨案件,一个是继承,一个是赡养,一个是伤害,全出在一家,矛盾尖锐的很。这还不算,由于庭里人少,庭长掌握全盘,内勤负责内务,自然下不去;另两位,一位在外地学习,一位有病请了长假,自然也不能同行。一个人办案合法吗?于是庭长就给出主意:“让村里干部配合配合,不就合法了?况且这次是让你去摸清情况,调解案件的,不需要开庭。”初生牛犊不怕虎,就这样一个人拎个皮包走了。坐客车,走山路,到村里已经下午四五点了。见了村支书,一说是同一个姓,五百年前是一家!支书热情地招待了一顿红薯饭,外加烙馍,就大蒜。我也趁事了解了基本案情并敲定了两件事,办公地点:村部;配合人员:民调主任。当晚,住在被称作村部的大窑洞里,支书夫人说城里人干净,便抱来一床压箱底的缎子被子,村民调主任客气一下要陪我同住,被我婉拒了。由于疲累,我很快入睡了,不料很快被一种虫给咬醒了。浑身痒,感觉有上千个疙瘩,抓狂,索性走到窑外,来到一个塑料棚子里,用手接雨,哪里痒搓那里,终于好些,但真正“痊愈”已经是黎明时分了。

    四十多岁却长着一张娃娃脸的民调主任问:“昨晚睡好没?”实话实说之后,他就开始埋怨支书夫人不该拿压箱底的被子招待客人,被子常年不盖,岂有不生虫的道理?好在我年轻,扛得住。在民调主任家吃了早饭,他问:“在哪里问案?”我提出先下到农户调查。于是两个人一起来到一户农家。这家在山里属于比较不错的家庭,上房三间,东西厢房各六间,砖墙瓦顶。户主姓王,七十多岁了,下面有三个儿子分别叫大亮二亮三亮,都是四十多岁的年纪;三个儿子各娶一房媳妇,大媳妇生两个儿子,三媳妇生一儿一女,唯独二媳妇没有生育,一大家人一商量就把大媳妇的第二个儿子叫二娃的过继给二亮夫妇当儿子,二娃呢,十七岁了。十多口人在一个院里住,过得相当和美。不料过完春节进城赶集的大亮出车祸死了,车主赔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钱。王老汉把钱拿到手后,宣称:“我要把钱存在银行里,将来给大亮的大儿子娶媳妇用,自己一分钱也不花。”大媳妇刘红开始没说啥,慢慢想得多了就不同意了,协商不通便把王老汉告上了法庭。三亮气愤不过,找个机会把大嫂给打了一顿,刘红把三亮也告上了法庭。二亮也不干了,要同养子二娃解除收养关系,并要追回十七年的抚养费。三个官司,关于继承,王老汉一口咬定自己治病把所有的赔偿款都花了,要钱没钱,要命一条;关于损害赔偿,三亮压根就不承认打了人,让大嫂找出证人来;关于解除收养,二亮要求大嫂拿的抚养费数目大的吓人,刘红坚决不接受。案件牵扯多方,矛盾十分尖锐,刘红怕出事回十里外的娘家住了。二娃战战兢兢地,仍和二叔兼养父凑合着过,有时和养母生气了,由于不会做饭,二娃就东家西家自找饭辙。怎么办?民调主任出主意:到刘红的娘家去。

    说实话,去不去刘红娘家我是有思想斗争的。去吧,要翻五六个山头,耽搁工夫,还未必能有什么工作效果。不去吧,案件的调解明显出现困难,判决的话,最可能出现这样的局面:继承案判刘红胜诉,钱却难以执行;损害赔偿案因无证据证实,刘红的诉求不能支持;解除收养案,二娃仍回到刘红身边,但让刘红拿钱给二亮,执行也难!犹豫之间,民调主任有点狡黠地眨眨眼:“去吧,我相信会有收获的。”果然有收获,一进刘红娘家的门,就碰到一个满脸通红和刘红年龄相当的中年男人,还有刘红看起来很开明的父母。刘红看城里来的法官爬了大半天山大汗淋淋地的,先自感动了,当即表态:“法官咋说咋行。”土炕上,我、民调主任、刘红及其娘家人很快形成了初步的共识。临走时,民调主任说:“你该吃书记的四盘菜了!”莫名其妙!

    下来办案的第三天的早上,三个案件终于在西岭村部全部调解结案,刘红放弃继承,并放弃对三亮的赔偿请求;二亮继续收养二娃,别无争执。案件之外,王老汉决定拿出相当于交通事故赔偿款三分之一的钱,作为将来刘红结婚时的礼钱;三亮把一只奶羊送给体弱多病的大嫂增加营养;刘红把自己的家具赠与二亮夫妇。为以后方便来往,刘红被王老汉认作义女。

    曲罢人散,已是中午时分,村支书执意让去家里吃饭,小米饭大馒头之外,端上四盘菜,一盘炒鸡蛋,一盘炒豆腐,一盘烧蘑菇,一盘炒鸡。民调主任咬着耳朵说:“四盘菜是书记的最高礼遇了!支书夫人特意把自己家公鸡杀了。”对茶当酒,三个人海阔天空地畅谈了一番。

    周一上班,把办案的经过对庭长说了一遍,庭长先是瞪大眼,继而翘起大拇指说:“嘿!这么难缠的案子都被你调了,真中!再送你三个字:‘有办法’。”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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