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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院长为17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7-11-10 11:24:40




    11月8日上午,在卫东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坐着17位衣着朴素的农民工,他们相互热烈交谈着,脸上溢不住开心的笑容。卫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将六万余元执行款,现场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在这里,我代表大伙向执行局法官说一声:你们辛苦了!感谢你们为我们追回了血汗钱!谢谢!”农民工代表张某接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

    2014年3月,平顶山市某建材公司将其公司的地平、厂房、石墙、房屋以工料全包的形式承包给李二某,李二某经该公司同意又雇佣张某某等17人为其施工。张某等17人按质量完成工程后,经双方核算,建材公司和李二某仅支付了1000元材料款,尚欠六万余元工资。张某等17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建材公司和李二某诉至卫东区法院。卫东区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平顶山市某建材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李二某,但李二某并未取得施工资质,故判令平顶山市某建材公司支付张某等17人工资款六万余元,李二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建材公司和李二某却不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张某等17人向卫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平顶山市某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出现一次后便失去踪迹,卫东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反复查找李某的下落无果后,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机器设备,并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失信情况进行曝光。慑于法律的权威和威严,李某主动履行了义务,向法院执行局乖乖交付了执行款。

    执行款发放完毕后,李俊峰院长谈到:卫东区法院已连续9年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通过司法途径为农民工兄弟做主,给农民工兄弟撑腰。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加强涉农维权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审判服务职能,为全区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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