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平顶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法办案工作推进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在院院领导、专职委员、各部门正职、全体员额法官,各基层法院院长、立案庭庭长、审管办主任等参加会议。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士浩通报点评了全市两级法院1-10月份审判工作情况;各基层法院院长和中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就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进行了表态发言。
刘冠华院长对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五项要求:一是认识要再提高。要充分认识审判执行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重视不够、思路陈旧、方法单一等问题,迅速制定措施,加以解决;要结合案件数量大幅攀升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员额制改革效果,充分发挥新型审判团队作用,加强审判监督和管理,不断促进案件质效提升。二是目标要再提升。要认真对照工作目标,找准差距,明确不足,强化措施,迎头赶上;要树立进取意识,在以往“3个6”工作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努力拼搏。三是对标要再精准。要严格按照省法院下发的重点工作以及单项工作考核细则要求,逐项梳理,认真研究,不留死角;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任务时限,积极补强短板,力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四是措施要再具体。要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要主动上前,参与办理;要推进收结案良性运转,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持续提升结案率;要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完善工作举措;要在人、财、物方面向业务部门倾斜,全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开展。五是责任要再强化。要强化一把手责任,强化分管院领导和庭长责任,强化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责任,强化审判管理部门责任,确保司法办案工作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