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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举办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4 16:54:26




    12月4日,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平顶山市中院组织全体员额法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承诺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定不移的弘扬宪法精神。

    宣誓活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手按宪法,带领全体员额法官向国旗宣誓。在随后的讲话中,刘冠华院长指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责任重大,全体干警要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真正将誓词内化于心、外践于形。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胸怀理想、不忘初心、忠实履职、勇于担当,始终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确保人民司法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提高司法能力,捍卫公平正义,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秉公用权,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的精品案件;要回应群众关切,践行司法为民,坚持需求导向,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措施,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的诉讼服务体系,努力做到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延伸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树好法官形象,确保司法廉洁,秉持职业操守,珍惜职业尊荣,敬畏党纪国法,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以廉洁的职业操守、优良的司法作风、崭新的精神风貌,树立更加良好的法官形象、法院形象。

    当日,市中院还组织了法院开放日、法治宣传等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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