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要求,平顶山中院在“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举办公众开放活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战胜、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建鸿、党组成员赵学军、市法学会秘书长邵新君、平顶山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的部分师生和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开放日活动。
张建鸿副院长首先对各位领导、新闻媒体记者和院校师生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指出,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是近年来面向社会举行的了解法院工作、普及法律知识的经常性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举办公众开放活动,目的在于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设立国家宪法日重大意义的理解,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落实依宪治国,维护宪法权威,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营造建设政治文明的良好氛围。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战胜在讲话中强调,要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水平,促进平安鹰城建设;同时,他也勉励参加活动的广大学生要学好政治理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挑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才。
开放日活动中,市中院党组成员赵学军通报了2017年市中院工作情况,全体同志观看了市中院形象专题片,广大师生一起参观了市中院宣传大厅、廉政教育基地、诉讼服务大厅和标准化法庭。同学们纷纷表示,在国家宪法日走进法院实地参观学习,身临其境感受人民法院的职能使命和日常工作,感到非常高兴和激动,做为在校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一定会自我加压,发奋努力,传承法治精神,践行法治理念,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过程中成长成才,成为国家未来法治建设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