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被拖欠一年多的工资”12月17日上午,在平顶山某建筑公司打工的安某代表其他四五十名工友,从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院长李俊峰手里接过2647000的工资支票时,激动地说。
2015年10月,安某以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与平顶山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外墙保温施工合同一份,并带领四五十名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却一直没有收到工程款,四五十名农民工也不断催要劳务工资。为此,安某等人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反应相关情况,由于争议焦点在于工程量的确定,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安某向卫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3000000元。
原告诉至卫东区法院时,已经临近年尾,且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法院决定按照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快立、快审、快结,及时化解涉农纠纷,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审理过程中,考虑到本案涉及建设工程领域,事关民生大局与社会稳定,卫东法院积极同区人社、住建、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召开联席会议,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承办法官多次奔波于双方之间组织调解,并告知相应的法律规定。经过多方协调解决,最终双方确认了工程量,认可拖欠工程价款为2647000元。
接到工资款的杜某激动地说:谢谢法官为我们要回工钱,为我们办了好事,总算可以好好回家过个年了,太感谢了!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完善涉农维权保护机制,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为农民工兄弟撑起保护伞,确实维护好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