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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2018春雷行动”之正月初二篇

  发布时间:2018-02-22 09:53:33



    大年初二,出嫁的姑娘要提着礼物带着姑爷回娘家,但汝州法院执行局的小伙子们却放弃与家人团聚,准时来到执行指挥中心开始了值班备勤工作。

    上午8点40,汝州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举报电话,称高某申请执行霍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从外地回来了,请执行局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接到指令后,执行干警立即赶到西关沿河西街被执行人霍某家中,被执行人霍某的妻子正在吃早餐,谎称霍某过年根本没有回来。执行干警出示搜查令后,对其家中进行搜查,在搜查卧室时,发现被执行人霍某正蒙头蜷缩在被窝里,执行干警依法将霍某予以司法拘留。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抓捕,被执行人霍某一直外出躲避,抗拒执行。睡梦中的霍某怎么也没想到,躲了一年没回家,大年初二还能被逮住。

    上午10点40分,刚将被执行人霍某体检完毕,送进拘留所。执行干警又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执行干警立即调转车头,赶往庙下。到达该村后,发现被执行人不在家。经过现场查看,执行干警推断,这个平时举家外出躲避执行的老赖春节肯定是回来了,但有可能是去串亲戚了,执行干警又部署了新的抓捕计划。

    中午1点钟,执行干警们简单的吃了一顿饭又踏上征程,转战杨楼、温泉、寄料,继续查找那些平时外出“躲猫猫”的老赖们。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生效判决必须履行,法律尊严坚决维护,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且长期外出躲避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会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加大执行,让老赖们无心可安。春雷行动,我们还在继续!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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