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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补偿也要赖,不行!

  发布时间:2018-03-13 16:03:53


    3月12日上午,一位申请执行人一只手拿着6万元现金,一手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几乎说不出话来!

    2016年4月,家住鲁山县让河乡的王某在张某和李某开办的采沙场务工过程中受伤致残。住院期间张某二人除帮忙垫付4.6万元医疗费之后就不管不问了,王某出院之后多次向二人要求支付医疗费、赔偿金等事宜未果,遂于2017年与张某、李某二人对簿公堂。2017年8月中旬,鲁山县法院判决张某和李某向王某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3万余元。

    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分别向张某和王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二人申报个人财产并前来法院说明情况。张某接到通知之后就积极赶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同王某达成了承担一半赔偿费用,并分期履行的协议。然而李某却置若罔闻,甚至打电话也不接了。执行干警多方寻找无果的情况下,安排人员暗中关注李某及其沙场。

    3月6日,执行干警得到李某在采沙场的消息后,冒雨将正在筹划安排开工生产事宜的李某抓获,并连同其一辆轿车扣押。听不进劝告的李某最终被送进了拘留所。

    3月11日,执行干警趁着周末时间再次来到拘留所,明确告诉李某如再不能积极履行,将对其车辆进行司法拍卖,若所得款项仍不够支付案款还会进一步对其经营的采沙场设备采取措施。在拘留所体验了几天的李某也担心起了自己沙场的生意,听到这里顿时慌了,表示理解了原告王某的难处,同意尽最大努力赔偿,立即给其朋友拨通了电话,答应第二天上午就先履行一部分,以表诚意。

    果然,12日上午李某朋友带着6万元现金来到法院交给了王某,并自愿为李某剩余案款提供担保,还与王某约定自4月起每月支付1万元,直至支付完毕的还款计划,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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