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卫东区法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18-05-21 10:57:44



    5月17日下午,卫东区法院来到雷锋小学进行法律自护意识的教育。

    校园暴力的危害性很大,也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说明广大青少年仍然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卫东区法院法官就以校园暴力案件入手,跟雷锋小学的学生一起探讨自我保护的观念和技能,进而提高大家的自我保护能力,让大家远离犯罪、免遭侵害,平安健康的成长。

    首先法官就什么是校园暴力给与了清晰的解释,校园暴力包括语言暴力、行为暴力、心理暴力。当出现这些情况的时候,也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首选语言的规劝,告诉他这种行为的不良后果,让对方主动放弃,其次可以寻找机会逃跑,大声呼叫,报警等方法,避免直接的冲突。法官也总结了四句话来告诉广大青少年:“校园暴力可以防,方法掌握要适当,求助师长来帮助,自我保护有保障”。生命只有一次,它是最宝贵的东西,一定要珍惜生命,做任何事情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然后对老师跟学生的一些提问给予解答,普及了基本的法律常识,也进一步提升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1856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