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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认真贯彻《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5-24 09:50:16



    5月23日下午,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贯彻《监察法》,会议由新华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林领学。

    会上,党组中心组全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和《监察法》,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依次作了学习交流发言。

    党组书记、代院长杨红卫作总结强调: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依法审判各类职务犯罪及其它腐败犯罪的法定职责,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监察法,自觉贯彻落实到司法审判中,并对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突出制度保障,在学习制度建设上坚持抓“严”、务“实”、求“真”、问“效”,使理论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二要突出学以致用,要紧密联系当前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与推动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三要突出以上率下,发挥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全院干警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教育学习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解决本领恐慌和理论短板。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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