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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盗窃 让儿子给当“司机”

  发布时间:2018-05-30 09:27:16


    正所谓“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作为父母无论遇到再大的艰难困苦都愿意自己扛,而绝不愿拖累子女,为的就是给子女做的榜样、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发展环境。但是2018年5月21日,鲁山县法院判决的一起盗窃案件,可能会刷新你的“三观”,原来被告人的父亲崔小某与他人合伙盗窃,竟然让自己“95后”的儿子给其当专职司机,最终将自己的儿子再次送进了监狱。

    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2月份,崔大某与家住郏县某乡的张某密谋合伙盗窃,需要一个司机,便打起了其儿子崔小某的主意。被告人崔小某在得知其父崔大某与张某(二人均已判刑)欲行盗窃的情况下,仍开车将二人送至鲁山县磙子营乡某村,崔大某、张某二人乘该村村民陆某家人熟睡之机,翻墙进入院内,盗得电动车一辆、液化气罐、电热锅各一个。同年11月中旬深夜,被告人崔小某又开车将崔大某、张某二人送至鲁山县张官营镇某村,乘该村村民朱某家人熟睡之机,翻墙进入院内,盗得电动车、摩托车各一辆。经价格评估,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3500元。

    鲁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被告人崔小某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崔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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