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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开展“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05 17:29:16









    2018年6月5日上午,平顶山市鹰城广场展板林立、横幅盈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区新华、卫东、湛河三个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斌,审委会专职委员田东红,承担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工作的审监庭全体干警及三个市区法院相关领导、干警参加了宣传。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了解、咨询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彩页2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耐心答疑360余人次。此外,其它各基层法院也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法在辖区内开展宣传活动。叶县法院专门设立了签字板,号召群众签名宣誓,保护环境;舞钢法院组织干警到辖区水库捡拾垃圾,身体力行,保护环境;汝州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在宣传现场以案释法。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普及了环境资源法律知识,展示了法院保护环境的职能作用。

    2018年6月6日下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审监庭庭长刘艳丽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总体审理情况,并从加大环境类犯罪惩处力度,维护生态安全;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审判规则;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导涉林刑事案件被告人复植补种;做好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延伸司法职能四个方面总结了全市法院在审理案件中的主要作法,并从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多元联动机制、做好公益诉讼、加大司法宣传四个方面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发布会同时通报了五起典型案例。

    “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只是平顶山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工作的一个缩影,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严厉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者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指引评价功能,着重提升环境资源司法公信力,为新时代鹰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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