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卫东区法院组织法官在鹰城广场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咨询,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法律意识。
活动现场,法官们通过悬挂横幅、布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介绍区法院相关部门职责职能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表现形式:一、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二、越境转移固体废弃物罪。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四、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罪。五、毁坏耕地罪。六、破坏矿产资源罪。七、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八、破坏林木罪。并且就与群众生活环境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以案例形式做详细的讲解。来往群众纷纷表示要多开展这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活动能够学习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有效提升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咨询人数达100余人次,法官们的耐心讲解受到过往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对保护环境的法律意识,为创造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