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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公!建筑工地调解欠薪案

  发布时间:2018-06-19 16:53:25


    6月19日上午,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干警经过多方寻找,终于在下汤一处建筑工地,找到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告范某,经过程相哲庭长的耐心释法,双方最终就拖欠的工资款偿还达成一致,当场握手言和。

    鲁山县磙子营乡某村村民李某,在范某所承包的一处工地务工。2017年7月,经结算范某尚欠李某5万元工资款,由范某出具了欠条,并承诺当年十月底前付清。然而期限届满后,李某多次讨要,都被以“资金紧张”、“没钱”等理由推诿。2018年4月,无奈的李某将范某诉至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程相哲庭长接到案件后,便积极展开调查核实案情,范某接到电话后却躲了起来。

    考虑到这是农民工的血汗钱,也关系到李某一家的生计,程相哲想尽办法,通过其他途径打听了范某的下落,范某目前有几个工地都在施工,很少回家。程相哲便按照之前得到的消息,逐个工地排查,最终于19日上午在鲁山县下汤镇的一处工地上找到了范某。

    为了趁热打铁,早日替李某讨回工资款,程相哲立即电话通知李某赶到工地,并现场做起了调解工作。经过一番耐心的释法析理,范某认识到了错误,同时也担心被现场的其他工人知道自己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很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乃至影响工程进度,遂与李某达成了6月底之前支付3万元工资款,剩余2万元7月底之前全部结清的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李丹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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