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鲁山法院:院长向公职失信人发出“警告”

  发布时间:2018-08-03 09:00:05



    8月2日下午16时,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东二楼会议室内,整个会场充满严肃而浓重的氛围,原来是鲁山县人民法院集中传唤21名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开展集中约谈。鲁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向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发出旨在敦促和带动公职“老赖”尽快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义务的“最后通牒”。

    会议重申了《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有关内容。并强调指出,今天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到会的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体现了自己的诚意、开了好头,但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需要在座各位从法治国家和诚信鲁山建设的高度去认识,更需要身体力行,关键还要看接下来的具体行动。

    王宏伟进行集中约谈中说,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全面进入了联合惩戒的新格局,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两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延伸和细化,县委常委会通过的联合惩戒方案,涉及全县纪检、组织、人事、金融、政法、国土、住建、文明办等41个部门,联合惩戒的大网已经张开,“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要是阻碍执行难解决的一切障碍,必须破除。大家一定要清醒认识到把“公职人员”作为特殊主体绝不是因为大家的公职人员身份不能触碰,而是认为大家是我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自觉性最高、最好争取和最应该支持执行难最终解决的群体。要说是特殊,只能特殊在要比普通被执行人更理解、更主动才对。今天的集体约谈就是希望给大家提个醒,如果继续规避执行或外出躲避执行的,鲁山县人民法院绝不放过,也绝不手软。其中的强制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报请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约谈所在单位领导,涉及人员很可能会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甚至被网上追逃。在执行信息化的天网下,宾馆不能住、火车票不敢买、飞机票买不了,甚至借助“天眼”查寻系统,手机都能暴露你的行踪,招来执行干警的追捕,孰轻孰重必须想清楚!

    会议结束后,参会涉公职被执行人纷纷联系承办法官表示将在最后时限内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还有涉公职被执行人表示:今天的会议可谓是一场治病救人的会议,通过这次约谈深刻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也得到了一个挽回错误的机会,要抓住机会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崔岑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4761789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