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平顶山日报》以《扎根基层十五载,我把青春献法庭》为题刊发了郏县法院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的先进事迹,引发社会好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先后做出批示,予以肯定。
黄庚倜批示:《平顶山日报》报道的郏县法院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的先进事迹十分感人,值得全市政法干警认真学习,推动我市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我市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做出新贡献。
刘冠华批示:胡小霞同志扎根基层法庭十五年,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事、办案,连民心接地气,结合农村实际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群众满意的“薛店法庭工作法”,取得了“调撤率高、上诉率低、服判息诉率高;当场履行多、进入执行程序少、强制执行率低”的良好办案效果,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市法院干警要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第一方阵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