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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进了黑名单,贷款购房遭拒

  发布时间:2018-10-11 16:08:54


    10月10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常某匆匆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找到执行法官,二话不说便从包里拿出2万余元现金摊在桌子上说道:“陈法官,前段时间我真的是在外地做生意,不是故意躲着不见的,现在我把钱全部带过来了,请您赶紧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

    2017年初家住中汤镇某村的常某向张某借款2万元用于周转,并当场签了借条承诺年底连本带息一并归还。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常某卖棉生意日渐红火,却绝口不提还钱的事情。张某多次上门讨要都被常某以“没钱”、“有钱了就还”等理由推诿,最终也没有得到一个还钱的确定答复。今年3月,无奈的张某将常某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常某向张某偿还本金2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常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申报个人财产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然而常某却始终没有露面,后来连执行干警的电话也不接了。执行法官前往常某家中也扑了空,常某家人表示其外出卖棉,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通过网上查控也没有发现常某名下有房产、车辆、存款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便将常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10月9日,执行法官接到已经“失踪”了几个月的常某打来的电话,试探着询问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事情,经过一番了解执行干警才明白,原来这两年常某卖棉生意不错,手里有了一些积蓄,便想在平顶山购买房产,好让孩子享受市里较好的教育资源,但是节假日办理分期付款的时候却被银行以“失信”为由拒绝,常某这才“记起”自己还有债务未尝。当常某得知必须履行全部案款或者同申请人达成和解之后才能解除“失信”标签的时候,便表示马上还款。

    10日上午,一大早常某就带着全部案件款来到了鲁山县人民法院,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高梦琦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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