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全市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的汇报。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建鸿,中院扫黑办成员及基层法院院长、庭长及案件承办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人围绕在审的16起涉黑恶案件的定性、证据的把握、审理进度、存在问题及与检察机关沟通、协商等问题向刘冠华院长进行了汇报,刘冠华院长听取汇报后,对全市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做了重要指示。
刘冠华院长要求,一要严格依法办案,在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审理案件的同时,要严格适用法律,绝不拔高,绝不升格,也绝不能降挡,所有的案件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要强化深挖细查,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注重分析案件背后的因素,不局限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要充分运用好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真正做到一案三查。三要加强外部沟通协调,对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严重影响案件定性及案件进度的,要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商,并向当地政法委报告,研究解决方案,必要时向省院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