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布,现在开庭!”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
11月22日上午,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审理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来自河南省质量工程学院的100余位师生应邀参加旁听。
法庭上,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而有序。公诉人宣读上诉状并出示有关物证,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发表了各方意见。在场的大学生认真聆听,不时做着记录。
庭审结束后,法官又给在场师生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课,以现场实例,告诉在场学生:一、诈骗在我国是一种比较活跃的犯罪活动,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大部分的诈骗行为已经由线下转移到线上,即“网络诈骗”。二、法律支撑。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不仅加强了对相关犯罪的打击和处罚力度,还将有利于最大限度为群众追赃挽损。意见明确,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规定,如若对老年人、未成年人进行诈骗等10种情形,将加重处罚。三、作为马上进入社会的大学生们一定要有法律观念,杜绝违法犯罪活动;四、要增加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特别是马上要找工作的同学们,不能相信天上掉馅饼,要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如果一个工作很轻松月入过万,很大可能性就是诈骗行为,同学们一定要擦亮双眼,认清现实。
此次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到法院来参与庭审观摩,是一次难得的人生体验、受益匪浅,同时也让他们亲身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法律的威严、法官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