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叶县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06 08:39:16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加强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12月4日上午,叶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范文平一行5人在叶县文化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并以散发宣传册、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国家宪法宣传。干警们围绕宪法宣讲、法律援助、公益诉讼、精准扶贫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内容展开宣传。现场,不少群众带着法律问题前来咨询,该院干警都一一热情解答。

    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现场咨询30多人次。通过此次宪法宣传,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得到提高,增强了学法、用法的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力推动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卢蒙恩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4755888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