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先进风采

杨兴华:一片丹心为百姓 一颗赤胆耀天平

  发布时间:2018-12-12 09:22:09




    在舞钢市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85后”女法官,年纪不大,却是公认的业务精英。审判席上,她释法说理、定纷止争;调解室里,她情法结合、春风化雨。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她在审判一线这个最贴近老百姓的地方,以女性特有的魅力和柔情演绎着基层女法官的使命担当,她就是舞钢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巡回一庭副庭长——杨兴华。

    在杨兴华的办公桌上,堆着的是一摞摞厚厚的卷宗,已有八个多月身孕的她,每天仍在忙忙碌碌地写文书、整理卷宗、调解纠纷、开庭审案……似乎不知疲倦。她总说“还有案子没结,既然干了法官这份工作,就要把它干好”。她是这样说的,也一直是这样做的。

    一、立足本职,忠诚担当履职责

    杨兴华近三年来年均审理案件达40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的大多都能当庭履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法官,杨兴华多次与舞钢市总工会、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委等联席互动,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2014年在审理劳动者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就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情况下的法律适用,杨兴华同志在舞钢法院首创“择高补差”处理原则,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的良性运行减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6年张某等18人为朱某承包的建筑工程干活,工程竣工后,朱某未及时支付劳务费,劳务费拖欠两年都没有支付,张某等人便于2018年2月底先后将朱某诉至法院,由于朱某故意躲避,杨兴华便利用晚上到朱某家去送达法律文书,无奈连续三晚都没见到人。后来,她多番打听,终于确定朱某在尚店某村干活,她立马地赶往工地,多方位给朱某做调解工作,终于朱某表示承诺在2019年3月30日前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全部偿还完毕。

    二、一心为民,维权使命记心间

    杨兴华深知,给当事人一份公正的判决并不难,难的是能在法院的处理中一次案结事了。她经常说“只有法官‘磨破嘴’,才能避免群众‘跑断腿’”,因此,杨兴华不仅仅注重案件的调解,更注重在调解的同时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从数十名广场舞大妈讨要演出费、校园伤害获赔偿到“父债子偿,老汉乐呵过大年”再到元宵节的“意外收获”,杨兴华一次次把履行款送到满脸灰尘的阿姨手中、送到挂着泪花的母亲手中、送到满脸沟壑的老大爷、送到喜笑颜开的年轻人手中。她以过硬的政治素质、高超的业务水平、丰富的司法经验和突出的审判业绩,高质量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满足当事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带着希望而来,满载收获而归。

    2016年,在审理卞某校园伤害案件中,杨兴华结合审判经验,提醒当事人了解校方责任保险,在当事人确认并追加保险公司的情况下,在庭审前分别了解各方当事人的想法,寻找案件的突破口,最终调解结案,得到各方当事人一致赞誉。

    三、扎根基层,普法宣传乐奉献

    作为舞钢市普法宣讲团成员和法学会会员,杨兴华不仅把审理案件、接触的当事人作为普法宣传的对象和有效载体,还连续多年进行法制宣讲,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真正把司法服务送到家。2014年参与审理的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拍摄为《离家十一年》,在《小区大事》栏目播出。她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进行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创新的采取形象鲜活的PPT、典型生动的案例、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宣讲形式,成为同学们心中的“法官妈妈”、基层工作者和政府部门预防群体事件的法律宣讲者。

    2018年1月10日,舞钢公司幼儿园得知杨兴华同志事迹后,特意邀请她为小朋友们上一堂“法制课”。杨兴华同志针对幼儿园小朋友生理、心理机能和水平尚未成熟,个体认知水平较低,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的特点,采取PPT演示的形式,通过活泼生动的图片,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故事问答互动的方式告诉孩子们关于法的知识,得到校方的强烈赞许。

    四、勤于思考,理论调研不放松

    杨兴华注重将审判实践与理论调研相结合,2015年撰写的《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时如何处理》在《审判研究》上发表。2017年10月,杨兴华与他人共同撰写的《无序到有序:民间借贷民刑交叉案件的裁判困境及破解之道--以H省P市五年的处理情况为样本》一文在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上被评为三等奖,同时被河南省法院学术讨论会评为优秀奖。多年来,杨兴华撰写案件信息50余篇,以案说法,在各类媒体上发表。

    业精于勤,行成于思。杨兴华秉着一颗素心,捍卫着人间正道,留住了世间温情。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召、激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她用诚挚的爱,诠释着不变的为民情怀;她用过硬的办案质量、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当事人及领导、同事们的一致好评,2013年被舞钢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 “维护农民工权益先进个人”,2017年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鹰城巾帼建功法官”荣誉称号,2018年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个人三等功”和“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首批员额法官到巡回一庭副庭长,她从事的每个岗位都留下了她勤奋钻研的汗水,也见证了她由青涩走向成熟的足迹。她的点滴举动,让法律和司法蕴含着温暖,让基层法官的朴素中多了厚重。为了胸前圣洁的天平永不斜倾,她用无悔的付出和扎实的工作捍卫着法律信仰的尊严和神圣,展现着新时期优秀女法官的情操和风采。

责任编辑:卢蒙恩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0322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