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申请人王某冒着严寒来到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案件款,充满喜悦地对执行干警说道:“程法官,这次多亏您俺的钱才能要过来,要不然这借出的这么多钱估计都要打水漂啦!”。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17年12月16日,被告张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在他人担保下向王某借款6万元,并当场出具了借条和借款协议,同时约定若张某不能及时还款,将承担违约金1.5万元。张某起初还按时支付利息,后来连利息也不再支付了,更别提偿还本金。王某多次催要,张某总是演苦情戏,说自己现在的处境有多难,还一直做出承诺有钱了一定还,只是时间快要过去近一年也不见张某还过一分钱。无奈的王某于2018年3月份诉至法院,同年4月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偿还王某本金6万元及违约金,段某、田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王某本以为有了法院的判决书,张某肯定会尽快还款,心也就放下了。王某在还款期到了之后没几天试着和张某联系,张某还是声称自己没钱,请求王某宽限几天。但一直过去好几个月,张某还是没有动静,这下王某心里也不踏实了,便再次打电话催促张某,发现竟然联系不到张某。不得已王某于11月份再次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立即向张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只是一直等不到张某的音信,几次去张某家也未见到其本人。11月27日,执行干警突然接到线报称张某现在在家,便即刻赶往张某家将张某成功抓获。
张某一直哭诉自己的不容易,自己会还钱,请求执行干警不要拘留她,还主动同申请人的侄子王小某联系。王小某急匆匆的赶来,交了5000元的案件款,一边与其叔叔王某联系请求他的原谅,郑重承诺在12月初一定会还清,另一边又同张某一起向执行干警求情,最终申请人王某看在侄子的份上,愿意给张某一次机会,和张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事后王小某也三番五次的提醒张某还钱。12月10日张某早早地将案件款递交到执行干警手中;12月12日下午,王某来到鲁山法院执行局领取案件款,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