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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法院:踏雪有痕 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8-12-28 15:23:02


    12月27日天空下起了小雪,晚9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出发来到位于新华区某村的沈某家,将执行案款亲自交到沈某手中,“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不仅帮我要回了我的钱还专门送来,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啊。”沈某激动的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说道。

    原来,申请执行人沈某已80岁高龄,沈某因与同村林某发生合同纠纷诉至新华法院,经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被执行人林某应支付沈某款项9000元。判决生效后,因林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沈某向新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林某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进行查控,先后冻结了林某名下多个银行账户,但因林某长期在外,无法确知其具体行踪,案件一时陷入执行困境。执行干警并未气馁,对案件重新进行分析、排查线索细节后,发现林某有外出旅行记录,执行干警立即对林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在强大执行威慑下,12月27日晚7点林某就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并将9000元现金直接交到执行干警手中。执行干警得知沈某腿脚不便,此时天还下着小雪,村路难行,当即决定将执行案款亲自送到沈某家中,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卢蒙恩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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