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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在鹰城文化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发布时间:2010-10-18 11:20:30



中院民二庭干警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平顶山法院网讯 10月16日上午,平顶山中院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在市鹰城文化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图为中院民二庭干警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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