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8日,在河南周口太康县城中心,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并开回。
2017年11月份,经汝州市人民法院调解,确定了赵某偿还范某借款的法律义务。调解书生效后,赵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其义务,范某无奈之下向汝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对赵某的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通过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赵某的调查谈话与明理释法,赵某与范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按月偿还范某相关欠款。但直至2018年底赵某并未按和解协议主动按月还款,其行为已经严重失信于人于法,执行法官视其失信情节严重,决定对赵某采取进一步措施。在先期的调查中,赵某名下虽有一辆高档轿车并已被该案查封,但该车一直下落不明,无法控制。在2018年12月份时,有线索表示河南周口一带发现了疑似赵某名下该车辆的踪迹,后经执行干警的确认确系赵某下落不明多时的车辆,执行团队商议并定下了周密的扣押计划,考虑到天将降雪的天气影响,定于雪前展开行动。
2019年1月8日早晨,执行法官奔赴周口市太康县,途中不断与当地蹲守人员联系,实时根据车辆动向修改具体行动计划,根据该车辆活动规律预测路线,对其跟踪拦截,最终于午后时分成功拦下该车辆,执行组顾不上吃午饭直接对案外人释法明理,出示扣押手续,将车辆成功带离城区,归程时已是下午三点有余,在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将车辆顺利开回。
范某看到扣押车辆被成功开回,激动地握着执行干警们的手说:“真是亲眼看到你们执行人员的工作不容易,为了人民的法律权益得到切实落实,你们千辛万苦,真是维护公平正义神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