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你,这钱我以为都要不回来了,谢谢你好法官......”。1月9日,申请人韩某到叶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款。这是执行法官耐心细致释法、不厌其烦做当事人工作有效化解了执行老案,收到了申请人的称赞。
2013年12月,韩某以15元万元的价格将旅馆转租给葛某,葛某向韩某支付了10万元,剩余5万迟迟没有归还,韩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葛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各种财产查询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葛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征得申请人韩某同意后,法官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告知葛某仍需履行还款义务。
由于案件从审判到执行已经历经五个年头,申请执行人韩某年纪越来越大,而承办法官在与葛某的接触中,也了解到被申请人葛某生活困难,经济条件较差,暂时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款项,这种情况下如果强制执行,势必会引起很多负面结果,案结事不了。于是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分别谈话、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葛某先履行1万元,剩余款项分批次履行,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履行完毕,届时葛某未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1月8日,葛某将1万元执行款送至法院,1月9日,韩某到法院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