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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州:执行干警用“科技”手段执结一起陈年旧案

  发布时间:2019-03-27 15:59:12


    陈年老案,一朝执结,融化冰冻亲情;科技显威,执法用心,破解十年积怨。3月22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长达十年的案件,当事人双方重归于好,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姜某某幼年因烧伤毁容,而且腿有残疾,行动不便,如今已56岁,一直单身。姜某某在九年前有一个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一直没有执结,姜某某一直认为法官执行不力。郭法官先安抚其情绪,落实办案人员,立即开始执行。

    郭法官经过仔细查找,发现该案早已于2011年4月中止执行,而且因当时客观条件不具备导致信息没有进入网络系统,未发现有价值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马某某又下落不明,案件无法进展;询问姜某某,他也说不上来马某某在哪里,只听说他在江苏打工。

    郭法官立即启动旧案恢复机制,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查找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将案件立案恢复,上网查控,指派执行团队人员密切关注进展。

    现代化的执行流程信息系统“大显神威”,根据查控反馈,郭法官立即冻结了马某某的银行存款20000元,并通过银行反馈信息找到马某某电话号码,与其取得联系,马称尽快回来与姜协商。

    3月20日,马某某从江苏匆忙返回,与姜见面协商。

    通过阅卷及询问得知:马某某是姜某某堂姐家的孩子,1992年,十岁的马某某因父母先后去世而成了孤儿,而姜某某身有残疾,一直没有成家,为年老时有人赡养,经人说和,姜某某收养了马某某,辛辛苦苦将其养大,并于2004年出资40000元为其娶妻成家,一年后喜添一子,姜某某心里也非常高兴。可谁知马婚后变了心,与媳妇一起横生事端,对姜某某恶言相向,不尽赡养义务,经村组调解无果,最后干脆招呼也不打,远走他乡打工。期间又在姜某某不知情下,撬开房门,为此还惊动了警方,闹的很不愉快。无奈之下,姜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让马某某补偿抚养费、教育费等6万元。经法院判决,马某某应向姜某某补偿各种费用20000元。从判决生效到现在,时间已过去了十年,其迟延履行利息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案件款总额已达近4万元。

    根据这种情况,执行团队组织了几轮协商,在郭法官的指导下,从亲情入手,耐心组织调解,最终使两个本已形同陌路的“父子”重归于好,姜某某感动之余,不但大幅度减免了补偿费用,而且在案件款已交付后,又付给马某某500元路费。

责任编辑:卢蒙恩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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