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建鸿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坚持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的依法判处重刑,坚决打击其嚣张气焰;注重运用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打出了声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5月7日,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49件456人,其中涉黑案件10件12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5件19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24件136人;已审结39件338人,认定黑恶犯罪分子252人,被判处财产刑195人,其中,6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财产总价值1.23亿余元。陈荣根、秦松峰、郭永军、张延钦、娄亚男、冯增华等一批首要分子分别被判处重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得到严惩。
坚持高点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该市两级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冠华亲自听取案件汇报,重大问题亲自解决推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体制。重大的黑恶案件坚持院长亲自办理,亲自担任审判长,亲自参加合议。针对涉黑恶案件,建立了“三个及时”和“六个优先”原则,即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判决,案件优先审理、审委会优先研究、人员优先调配、经费车辆优先保障、涉案财物优先处置、执行优先行动。
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专业化审判机制和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制度、重大黑恶案件督办指导制度、重大黑恶案件沟通协商制度,提高办案效率。
坚持严格司法,严格贯彻依法办案。该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审判质量。
主动延伸工作职能,深挖彻查黑恶线索。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了《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发现应知应会手册》和《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针对有可能存在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民事、刑事案件,要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主动延伸工作职能,深挖细查案件背后因素,查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截至目前,该院共移送各类涉黑恶犯罪线索18件,并结合发现的行业漏洞及可能遗漏黑恶分子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