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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到汝州法院督导检查纪检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9-05-28 13:15:31



    5月27日上午,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组组长乔义恩带领中院监察处一行四人到汝州法院督导检查纪检监察工作,汝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袁黎晓,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崔光辉及纪检监察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督导组传达了省高院及平顶山中院关于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明确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强调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崔光辉汇报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和审务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考勤工作落实情况、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检查情况、“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等。督导组在听取汇报、检查相关材料后,对汝州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乔义恩针对汝州法院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创新方法,扎实推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严格监督,从严管理。要加强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不断自查整顿,引导全体人员树立规矩意识,守住底线。

    杨长坡表示,此次监督检查能够推动汝州法院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并促进司法作风转变,汝州法院将进一步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与指示,继续开展工作,抓好内部监督检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干警清正廉洁。

责任编辑:李宗亮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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