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舞钢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本案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承办法官负责的态度、敬业的精神和一次次暖心的行为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原告肖某在为被告刘某提供劳务时,因刘某操作机械失误致肖某受伤,造成双腿骨折。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发生争执,肖某遂将刘某诉至舞钢法院。
案件受理初期,双方当事人争执不断,但在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后,承办法官认为对本案进行调解处理更能打开双方心结。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一次又一次的耐心说理、劝导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结案后,被告按照调解书的约定主动到法庭履行义务,但是原告双腿骨折,行动不便,加之天气炎热,到法庭领取该笔赔偿款对原告来说很不方便。鉴于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彻底缓解,承办法官顶着烈日,陪同被告一起将赔偿款送到了原告手中。
至此,案件圆满的结束,原被告双方都被法官敬业的精神、暖心的行为所感动,一致称赞承办法官不仅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也不伤害两家人的和气,是真真正正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