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叶县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分别召开了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平顶山天源盐化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债权人及公司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召开之前,叶县人民法院对案情进行了认真研判,制定了详细的会议预案,从会场布置到安检、引导、登记、入场、离场等各环节,均定岗定责到人,为债权人会议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会上,叶县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通报了案件受理情况、宣读了案件破产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宣布了管理人职责和债权人会议职权及相关法律法规。听取了管理人工作报告、管理人债权审核报告、财产状况调查说明等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并听取了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报告。会议顺利完成预定议程,为后续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平顶山天源盐化有限公司能否重整成功,案件能否依法平稳处理,关乎债权人、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叶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也有一定影响。在下一步工作中,叶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破产重整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最大化,为优化叶县企业营商环境和企业发展方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