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8日下午刚上班,李先生满怀感激之情,来到汝州市法院交通法庭,给办案法官送来一面锦旗。
2018年4月,赵某酒后驾驶轿车行驶时,与李先生之子李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李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李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医药费,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赵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却始终不予赔偿,无奈李某起诉至汝州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多次调解,保险公司对李某的赔偿标准问题始终不予认可。为了落实李某的工作及居住情况,审判团队多次利用中午及周末休息时间,一起外出调查,落实相关证据。虽然案件没有调解成功,但双方当事人领取的是一份体现公平正义的判决书,保险公司对判决结果亦予以认可,并且在收到判决后及时履行了赔偿责任。
汝州市法院交通法庭自2015年9月成立以来,统一了裁判规则和证据标准,不仅降低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率,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