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平顶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到叶县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调研活动。叶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旭,叶县法院院长王远蒙陪同。叶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鹏鹏参加调研座谈。
刘冠华先后来到河南隆鑫机车公司、河南金牛足食品公司等三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介绍,询问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对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走访结束后,刘冠华来到叶县法院召开座谈会,与叶县13家民营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李鹏鹏介绍了叶县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整体情况;与会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生产经营情况,并就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刘冠华在座谈中指出,从调研情况来看,走访的三家企业生产经营规范有序、很有活力,叶县辖区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相对较少,一方面体现了民营企业的诚信自律,另一方面也彰显了叶县营商法治环境的持续优化,为我们法院服务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提振了信心。刘冠华强调,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四提一争”工作主线,扎实提升审判管理水平、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提优司法服务质量、提强法官队伍素质,积极扭转审判工作的“被动观念”,主动延伸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良好营商法治环境的营造作出了自身应有贡献。
刘冠华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在以往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四个理念,持之以恒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继续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一是树牢促进发展理念。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兼顾法律底线和审慎谦抑原则,助力企业盘活资金、克服困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从法律角度中立、客观评价涉诉市场主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处置各类经济纠纷,不偏不倚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三是秉持主动服务思路。要依托审判职能,在“治已病”的同时,积极发挥教育示范引导作用,帮助企业“防未病”,积极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律层面服务和建议,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争端和纠纷。四是持续增强大局意识。要从经济社会大局出发,立足本地实际,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谋划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方法举措,主动适应和融入国家经济整体发展的大趋势,真正为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