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网络开庭审理,这是鲁山法院利用“云间网络庭审系统”开庭审理的首例案件。
15:30,随着主审法官刘国强敲响法槌,郭某诉田某合同纠纷一案在鲁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正式开庭。为保证审判能够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在庭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技术人员也对系统进行了反复测试,指导当事人和书记员试用庭审系统的各项按钮功能,熟练掌握网上庭审系统的操作方法,做到对庭审系统的运用、衔接、进程充分熟悉。
庭审开始后,承办法官刘国强耐心询问:“原告,画面是否清晰,声音是否听清”,“被告,画面是否清晰,声音是否听清”,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法庭按照既定流程开展审理工作,举证质证,多轮辩论,“掐点”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历时2小时,随着当事人在网上签名确认,承办法官刘国强敲响法槌,宣布闭庭。
对于法院而言,此次疫情是一次发挥信息化优势的机会,也是一次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考验。除了“云间”,鲁山县人民法院还搭建了连接检察院、看守所的“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并充分利用微信视频,河南微法院等多种方式进行远程视频开庭,既保证了案件的正常审理,又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还为今后远程办公和线上办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