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市中院副院长刘鹏华带头开展庭审网络直播

  发布时间:2020-03-18 17:40:45



    3月18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担任审判长并公开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网络直播。

    本次庭审过程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改革的要求,庭审程序严谨规范,围绕争议焦点有序推进,力求实现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争议焦点理清在法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当事人有理说在庭上,确保实现诉辩理由发表在法庭,发挥出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截止当日下午五点半,直播视频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已点击观看310余次。

    庭审网络直播是推进案件审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作为院领导,带头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对于促进庭审直播常态化和公开化,以公开促公正,提升案件质效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1130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