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中院新闻

舞钢法院院长徐合林“网上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30 17:35:00



    3月25日,舞钢法院借助“三远一网”系统,对被告人张某铭、陈某军盗伐林木案件进行审理。舞钢法院院长徐合林担任审判长

    庭审现场,在院长徐合林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各环节有条不紊、环环相扣,既全面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又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铭、陈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集体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张某铭、陈某军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张某铭、陈某军已退赔村民的损失,酌情从轻处罚。3月27日,徐合林院长对该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张某铭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陈某军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徐合林院长带领法官扎实推进网上办案常态化,积极协调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看守所等单位开展远程视频提讯、远程视频庭审等工作,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4727811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