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郏县妇女联合会在全县开展了“最美母亲”“最美家庭”“好媳妇”评选活动。经过层层推荐评选和考察评审,郏县法院干警樊俊晓荣获“好媳妇”荣誉称号。5月11日下午,郏县法院为她颁发了“好媳妇”荣誉证书。
樊俊晓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自幼就乖巧懂事、善良淳朴,乐于助人。她与丈夫是异地婚姻,丈夫长期在外地工作,一年难得回家几次,没有时间照顾家庭。在做好自己工作的同时,繁重的家务、孩子教育和照顾老人的事情基本都落在她一个人的肩上。她的生活基本是两点一线,上班时间忙完单位工作就急忙往家赶,回到家照顾孩子、做家务,常常忙到晚上十一二点。在她看来,一家人能够平平安安、和和美美就是最大的幸福。在与公婆相处中,她始终保持尊敬和爱戴,遇到分歧或矛盾的时候,总是平心静气地讨论,从来不大吵大闹,用心照顾老人的身体和生活。结婚多年来,她和丈夫、公婆从未红过脸,一家人和和睦睦,日子充满了平淡的幸福。生活中,她始终坚持勤俭持家,不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她还注重提升自身修养,挤时间看书写作,并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在工作上也是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樊俊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孝亲敬老、夫妻互助、勤俭持家、科学教子”的家庭美德,营造出了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广大干警树立了学习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