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尚某带着一面锦旗和一块匾额来到湛河区法院,将写着“认真负责 司法为民 秉公办案 执法如山”的锦旗和刻有“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 保驾护航 排忧解难”的匾额,交到了湛河区法院执行局,并以感谢信的方式对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被执行人韩某、曹某自2016年起先后向申请执行人尚某借款,至2019年3月,韩某、曹某尚欠尚某借款本金共计98万余元及利息未偿还。在多次催要未果后,2019年4月,尚某向湛河区法院提起诉讼。但案件判决后,韩某、曹某仍未按期偿还,尚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法官根据尚某的申请,前往天津市依法查封了韩某、曹某名下位于武清区的一处房产。执行过程中,执行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手续,并委托网络询价平台对查封房产进行询价并得到双方认可后,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将该房产进行了拍卖,拍的价款190余万元。
但因疫情影响,该房屋于今年1月份拍卖后一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为使尚某能够尽早实现债权、买受人能够尽早完成过户,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执行工作人员再次前往天津市,向武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协助买受人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案件终得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