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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宪法尊严,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0-05-20 11:18:37


    2020年5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七起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最高法强调,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其中罪行严重、恶劣者,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养奸,坚决铲除社会毒瘤,坚决伸张公平正义。

    未成年人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保护与关爱未成年人,责任重于泰山。法律是维护权益最有力的武器,法律的质量关乎权益的质量,未成年人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的实施,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实施,犹如参天大树,给未成年人遮风挡雨,庇护他们茁壮成长。

    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完善、改革、发展”的少年法庭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少年法庭审判模式和工作机制。通过强化法律宣传,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法律“保护伞”。

    据悉,2013年至2019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8975件,惩处罪犯29787人;依法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共计713671件,同比增长34.18%。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创造安全、和谐、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但未成人保护机制是全方位的,只有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都担当起相应的责任,让未成年人享受更多的父母之爱,体会到学校和政府的精心呵护,感受到社会的真挚爱心,才能构筑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杜绝未成年人身安全问题的发生,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各界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共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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