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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20-05-21 11:00:57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从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到“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再到实现行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剑指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比如,按照“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涉黑犯罪零发生”的要求,以深挖彻查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操场埋尸”案等重点案件为契机,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和领导包案制度。这一制度安排,震慑了黑恶势力,回应了社情民意,提振了人心,更昂扬了法治精神,塑造了公众的法治信仰。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方向发展,对重大案件,派出大要案督办组,推动大要案尽快取得突破,输送正义,将法治大厦的根基筑得更牢靠。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转换的关键时期,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出现了新情况,面临的形势更复杂,任务也更艰巨。这就需要更准确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深入推进。同时,还需要将过去的实践经验提升为常态化制度,还要立足解决当前工作中的瓶颈和短板,更要明确今后“打伞破网”的工作方向。

    “一篙松劲退千寻”。扫黑除恶尽管成效初显,也广受好评,但绝不能松口气、歇歇脚。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唯有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完善专项斗争法律政策保障,才能确保扫黑除恶“打准、打狠、打深、打透”。严谨再严谨,将法治精神贯彻在方方面面,“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这也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日常的会议和政法工作学习中,扫黑除恶一直贯穿始终,全体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和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大家要提高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认真把握扫黑除恶阶段性新形势新任务,加大“打伞破网”强度,拓展“打财断血”广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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