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文化 -> 博客精选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人民权利的庄严宣示

  发布时间:2020-05-25 11:07:12


    随着两会的召开,有着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之称的民法典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请审议。经过数十年酝酿、五年编纂,这部1949年以来体量最大的、中国第一部被称为“法典”的法律,终于走到了正式出台前的最后一步。

    与现有法律不同,民法典共有七编、1260条,除总则外,包含了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科技发展,网络虚拟财产、个人信息保护、人体基因及人体胚胎研究等也被写入其中,民法典因此成为中国最具时代特色的法律之一。

    随后,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将对民法典进行表决,一旦通过,现行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将全部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也将在现有基础上进行调整和清理,并根据民法典作出新的司法解释。

    我也私下了解过,法国、德国等国的民法典出台时,奉行个人本位主义,没有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等体现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制度关切纳入立法视野。中国民法典对环境和生态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体现了我国坚持社会本位和个人本位相统一的民法理念。

    我国之前在《民法通则》的侵权责任法中有专章规定环境污染责任,主要立足于对受害人的保护,民法典草案在此基础上加入了关于生态破坏的内容,主要立足于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民法中的相关制度。如物权法、现在的草案物权编中,都提到了对国家、集体、私人所有权的保护,只有我国是这样划分的。民法典草案总则编第113条也写道,“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此外,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法人的划分,尤其是特别法人等相关规定也是中国民法典的特色,这是我国的实际情况,民法典中也都做了体现。

    从历史经验看,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多数是比较基本的问题,它们会在相当长的历史区间内持续存在。从这个角度考虑,民法典涉及的问题一定是长时间存在的,具有基础性、普遍性意义的问题,所以它一定会有自己的生命力。

    另外,将来如果出现新的社会现象,我们可能来不及修订民法典、制定单行法,来不及给出具体回答。但在民法典中,我们会做一些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案例的裁判过程中,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对这些原则进行细化。

    比如安乐死的问题——能否在尊重自然人个人意志的基础上,在不违背医学伦理、受到严格控制的情况下,停止治疗措施?这个问题仍然有很大争议,所以没被纳入民法典草案。但是在民法典草案中明确,自然人享有生命权,有权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如果以后出现类似案例,司法机构可以参酌这一规定。

    不少类似的问题,即使现在没有规定,将来如果达成共识,也可能补充进来,这样的接口在民法典草案中还有很多。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这次编纂民法典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随着社会进一步发展,我们也可以修订或者再编纂民法典,让它更加现代化。



关闭窗口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  
邮编:467000  
电话:0375-2862000  
您是第 4110676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