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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法官温情调解,高效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0-06-05 10:25:20



    近日,民事审判一庭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19年9月7日下午,徐某受被告人井某雇佣,在井某承包的工程中从事电焊工作时,从离地面数米高的隔板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工程是被告某达经贸公司发包给被告井某的,但井某没有相应资质。随后,张某(徐某之妻)将井某、某达经贸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考虑到张某上有年迈的母亲,下有年幼的孩子,自身还患有严重的疾病,若能调解结案,不仅能让张某尽快拿到赔偿款,还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缓和张某心中的悲伤。于是,在征得原、被告的同意后,主审法官把三方都约到了办公室。

    经过法官的温情劝说和释法明理,三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某达经贸公司、井某向原告表述歉意,并主动提出愿意先支付原告赔偿金共计14万元,余下的款项二被告将严格遵照调解书上的日期打到原告的银行账户上。

    至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温情落幕。

责任编辑:李丽楠    

文章出处:平顶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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